一、项目编号:NNPZGL2025-012
二、项目名称: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律所代理信用卡案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北京德和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1号华丰城A单元16层1617-1620号
成交金额:单笔394.00元(第一阶段判决胜诉支付200.00元代理费,执行立案支付194.00元代理费),另外对胜诉法律文书生效半年内按现金收回信用卡本息费的,诉讼执行清收费如下:
期数账龄 | M4-M12(含) | M12以上 |
6个月内收回最高费率 | 本金的 0.6%及息费的5% | 本金的0.6%及息费的 13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1 |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律所代理信用卡案件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 | 服务期两年,协议到期后,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可自动顺延,协商一致后另行续签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协议到期后,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可自动顺延,协商一致后另行续签合同。) |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苏愉迦(组长)、黄良玉、强志超(业主评委)。
评标日期:2025年9月12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三楼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 评标得分 | 排序 |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 | 68.23 | 2 |
广西正权律师事务所 | 62.97 | 3 |
广西宏之贵律师事务所 | 54.23 | 4 |
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 | 52.38 | 5 |
2、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9月2日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zq.gxygcg.com/index(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njl.com(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漓江路49号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0773-5876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四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周宛姿
联系电话/传真:0773-5580128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6日